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3月12日
1. 公示基本资料
2. 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注:针对没有选择实际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股票分红。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本基金的封闭式股指期货自《基金合同》起效之日起(包含《基金合同》起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完毕之日次日起(包含该日)3个月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起效之日起止3个月之后的相匹配日的前一日(包含该日)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代表个开放期完毕之日次日起(包含该日)至3个月之后的相匹配日的前一日(包含该日)期间,依此类推。如不会有相匹配日期或该对应日属于非工作中日的,则顺延到下一工作中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予办理认购与提现业务流程,都不挂牌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完毕之日的下一个工作中日(含该日)起进到开放期,期内可以办认购与提现业务流程。每一个开放期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日而且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托管人到时候通知为准。如果在对外开放期限内产生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导致股票基金不能按时对外开放或需根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出业务,基金托管人有权利合理调整认购或赎出业务申请办理期内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相关因素清除之日下一个工作中日起,再次测算该开放期时长。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买卖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书,只对投资在这个销售机构特定交易账号中的基金认购合理,并没有改变投资人在别的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期待变动在别的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必须按股票基金交易代码通过一些销售机构交易账号递交变动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企业官网(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186)查看分红方式正确与否,如有误或期待变动分红方式的,请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没有利益备案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登记。此次分红方式会以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没有利益备案日)最终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标准。
投资者可通过本企业官网(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186)掌握本基金有关情况。投资人也可以前往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进行了解。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细本基金认购开售公示以及相关新增加供应商临时性公示,或基金托管人官网公示公告。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的分红造成份额净值转变,始终不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股票基金长期投资。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主要表现,创业有风险,烦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档,然后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度的投资产品来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提供深度的商业趋势分析、市场洞察、行业深度研究以及全球市场分析,所转载的数据及图文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用于学习交流,所有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发布平台所有。商业时报不涉及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所有转载内容仅作为参考和学习资料,本站不会因此获利。商业时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服务。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邮箱:Jubao_Times@163.com
商业时报所刊载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邮箱Jubao_Times@163.com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7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