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示基本资料
注:按照本新基金发行政策规定,本基金每一次利润分配不得低于标准日股票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70%。截至标准日依照股票基金协议约定分红比例测算应分派额度=标准日股票基金可供分配利润*70%。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注:此次向招商信用添利债卷(LOF)A基金认购派发的红股于2024年3月15日自股票基金存管账户划到,此次向招商信用添利债卷(LOF)C基金认购派发的红股于2024年3月14日自股票基金存管账户划到。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3.1盈利派发方法
1)向此次场内货币基金市场份额派发的红股于2024年3月15日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管证劵公司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2024年3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资产账号查询到帐收益款。
2)向此次场内外招商信用添利债卷(LOF)A基金认购派发的红股于2024年3月15日自股票基金存管账户划到,向此次招商信用添利债卷(LOF)C基金认购派发的红股于2024年3月14日自股票基金存管账户划到。
3)挑选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所转化的基金认购于2024年3月14日立即记入其基金开户,并于2024年3月14日起测算拥有日数。2024年3月15日起投资人可以查看、赎出。
3.2提醒
1)权益分派期内(202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中止招商信用添利债卷(LOF)A转托管业务流程。
2)利益备案日之后(含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认购、变换转到的基金认购不享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赎出、变换转出的基金认购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3)此次年底分红确定的方法依照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最终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标准。投资人如果需要改动分红方式,请尽快在利益备案日前一日的股票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即2024年3月1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登记,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前一个工作中日超出股票交易时间递交的改动分红方式申请对此次利润分配失效。针对没有选择实际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股票分红方法。
4)本基金场地市场份额将在2024年3月11日早上开市起股票停牌一小时,并且于上午十点三十分股票复牌。
3.3资询方法
1)招商合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手机:400-887-9555(免长途电话费)。
2)招商合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合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和本基金各代销平台的有关营业网点(详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合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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