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月29日举办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竞选林晓女士和龚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竞选杨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职工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同一天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竞选林晓女性为董事长和老总,竞选杨海先生为公司监事长。依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老总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调整为林晓女性。
前不久,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取得了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换领的《营业执照》,详情如下:
1、名字:万达电影有限责任公司
2、种类:别的有限责任公司(发售)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715928418
4、居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B座11层
5、法人代表:林晓
6、注册资金:217936.881万余元
7、成立日期:2005年01月20日
8、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影片拍摄服务项目;休闲娱乐娱乐用品设备租赁;广告投放;票务代理服务项目;图文设计制作;税务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机构文化艺术交流主题活动;项目方案与公关服务;服饰零售;服装鞋帽零售;生活用品市场销售;化妆品零售;厨房用品浴具及日杂百货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文具零售;体育设备及设备零售;珠宝饰品零售;陶瓷艺术品及艺术品零售(河马牙及制品以外);小玩具、日本动漫及游乐用具市场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器产品市场销售;金属制造市场销售;通信设备市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零售;网络销售(除市场销售必须许可证的产品);供应链服务项目;本人网络直播服务项目;食品经营(仅售卖预包装);食品类网络销售(仅售卖预包装);新鲜的水果零售;初级农产品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业融资活动;电影制作公司。(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开展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电影发行;武汉代理记账;演出经纪;出版发行网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为标准)(不得参与国家和本市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与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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