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海南省海汽运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拟将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选购所持有的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且拟将不得超过35名满足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
公司及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服务于2023年10月24日向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递交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相关申报文件,并且于2023年11月15日接到上海交易所《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指数上审(并购)〔2023〕66号)。
本次交易申报材料中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分析报告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评定数据信息将要超出有效期限,要进行加期评定并更新申报材料所用相关数据,因为加期评估及申报材料升级有待一定时间,不能在2023年12月30日前进行。因申报文件中记载的评定材料已经过了有效期限,需要补递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上海交易所对企业本次交易中断审批。
本次交易中断审批事宜不会对公司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企业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全力以赴融洽各中介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的最新要求,及时完成评定数据下载并立即申请恢复审批。
企业本次交易有待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并报检证监会申请注册,能不能审批通过、完成注册及最后审批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也尚有待观察。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工作进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后面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汽运送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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