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限售股份的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2. 本次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 方案内容:
2007年1月6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关村")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支付股份的方式,向股权变更登记日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进行对价安排。具体而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1.6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了59,975,510股作为对价。
其中,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后于2011年9月更名为"国美控股")为未参与提出动议的六家非流通股东垫付了部分对价。具体而言,国美控股为高促中心垫付了999,592股的对价股份。
2. 审议流程: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2月4日经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06年12月6日发布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052)。
3. 实施情况:
2007年1月6日,公司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8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9日。自该日起,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股票简称由"S中关村"变更为"中关村",代码保持不变(000931)。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07年1月6日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07-002)。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高促中心作为限售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如下承诺:
(1) 承诺公司2006年度实现盈利,并且2007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实际履行情况: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419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8,902万元,对应每股收益分别为0.0131元和0.1319元,均符合承诺要求。
(2) 承诺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的财务报告将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实际履行情况:公司2006年度及2007年度的审计报告均由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和2008年4月2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承诺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确认,限售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均已兑现,未触发任何追送股份条件。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 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6月24日;
2.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四、垫付对价偿还情况说明
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过程中,国美控股为高促中心垫付了999,592股的对价股份。双方于2025年3月签署《股权分置改革垫(代)付对价偿还协议书》,约定以现金方式偿还垫付股份对应的对价金额。目前,相关款项已成功转入国美控股指定账户,垫付对价偿还手续已完成。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 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六、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高促中心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任何增持、减持或解除限售以外的股份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过户、分红派息等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机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并对高促中心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高促中心已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说明
1.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持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
备查文件:
1. 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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