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72025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获悉上述决定后,立即对近期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1. 2019年11月11日,公司原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然而,在2019年11月12日仅对主协议进行了披露,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补充协议内容。直至2023年11月收到与该事项相关的诉讼材料,才首次完整披露了《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2.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上述事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在调查期间,公司承诺将全力配合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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