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随着我国银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银行代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涉及的产品种类和覆盖范围也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在代销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金融监管部门决定出台这一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计八章54条,涵盖了总则、内部管理机制、合作机构管理、产品准入标准、销售行为规范、存续期管理以及监管措施等多个方面。其核心内容包括:强化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和代销产品的审查责任;明确要求银行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和尽职调查;规范销售渠道,对销售人员资质、产品展示方式、风险提示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要求银行在产品存续期内持续履行相关义务。
在与合作机构的管理方面,《办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包括建立明确的合作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规范代销协议的签订流程,加强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并对责任划分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合作的机构,银行需要定期进行审查评估;而对于终止合作的机构,则需妥善处理好存量产品的后续服务。
在产品准入方面,《办法》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设定了差异化的尽职调查标准。特别强调银行内部相关部门要对部分高风险产品进行综合评估,并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后方可准入。
针对销售环节,《办法》要求银行建立全流程的风险监控机制,对宣传材料、信息查询、产品展示、客户适当性评估等关键节点制定统一标准。特别强调要关注老年群体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群的特殊保护,并加强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行为管理。
在产品存续期管理方面,《办法》要求银行持续跟踪监测产品的风险变化情况,督促合作机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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