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料公告号:2025-007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8月29日,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4-046)、2024年8月30日,《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公告》(公告号:2024-04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晨暨鑫”自2024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增持股份不少于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3%),不超过3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7%)。
增持计划实施:截至2025年2月28日,上海晨暨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588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21%,累计增持金额7.537、421.89元。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增持主体上海晨暨新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由于证券市场情况的变化或政策因素,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5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关于增持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通知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晨暨新持有公司股份0股。
(三)上海晨暨鑫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46)、《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公告》(公告号:2024-047)、《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及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号:2025-003)。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和继续实施的议案》,但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继续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则,上海晨暨鑫计划将增持计划的履行期延长6个月,即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及继续实施的公告号(公告号:2025-003)。
截至2025年2月28日,上海晨暨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588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21%,累计增持金额7.537、421.89元。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增持主体上海晨暨鑫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四、实施增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由于证券市场形势的变化或政策因素,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如果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相关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
上海晨暨鑫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和股票交易敏感期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关注增持计划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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