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2日发布公告时间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转换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和开放时间
基金开放期间,投资者在开放日认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公告暂停认购、赎回、转换。在封闭期内,基金不处理认购、赎回、转换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但应在实施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布。
(2)开放期和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1至20个工作日(含当日),具体期限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和公告,但开放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目前的封闭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本基金申请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共5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5日(含当日)起3个月内,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该基金将不申请认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如果基金在开放期间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况下不能按时开放或需要暂停认购、赎回、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认购、赎回、转换业务处理期,并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下一个工作日内公告,继续计算开放期。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申请基金股份的认购、赎回和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申请认购、赎回、转换,由登记机构确认,基金股份的认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认购、赎回、转换价格;但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天结束后申请认购、赎回、转换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投资者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详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次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的认购费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营销、销售、登记等费用,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特定投资者(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优惠费率活动。),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认购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如果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小于1份,则必须共同赎回余额部分基金份额。
4.2赎回费率
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注:1个月=30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a类基金份额,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大于或等于7天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对特定投资者(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优惠费率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
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转让基金赎回费和认购费两部分组成,其中认购费的具体收取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认购费率的差异。基金转换费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后的两只基金必须由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并在同一注册机构注册。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认购费为零的基金视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为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相互转换。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让视为赎回,转让视为认购。基金转换后的赎回时间为T+2日。
④股息时再投资的股份可在股权登记日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股份净值为基础。投资者应当按照“股份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让基金股份必须是可用股份,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和处理的情况
基金转换被视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认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认购和暂停赎回的相关规定。
《基金合同》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情形、当招股说明书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博世基金的销售机构,可销售两个以上(含两个),基金注册机构为同一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和例子见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该公司于2010年3月16日在公司网站上发布。
③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网上直销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bosera.参考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开户、认购、赎回、转换等相关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通华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国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未来开展上述业务的,公司不得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销售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处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处理情况,应当按照各自的规定执行。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网站上每周至少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迟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解释了博世富鸿金融债券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赎回、业务转换等相关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他们可以在基金经理的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经理所有。
(2)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和转换。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详见当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日:00后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基金经理承诺诚实地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如果投资存在风险,请仔细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2日
博世津开科工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
公告公司的交易安排
1.公开发行REITS基本信息
二是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交易安排
博世津开科工业园区封闭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8月28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已认购“博世津开科工业园区封闭基础设施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博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已获得天津泰达数字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1”)和天津泰达智能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2”SPVSPV1已取得天津泰达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数字产业园)全部股权,SPV2已取得天津泰达智能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智能产业园)全部股权,相关所有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根据本基金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吸收合并安排,专项计划经理(代表“专项计划”)持有SPV100%股权,SPV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经理(代表“专项计划”)和SPV分别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项目公司以吸收合并的形式合并SPV,并签署《天津泰达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数字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V的独立法人地位,项目公司作为现有公司继承SPV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吸收合并完成后,专项计划经理(代表“专项计划”)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
截至2025年2月21日,项目公司已获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SPV已获得合并注销证书,项目公司与SPV的吸收合并已完成。吸收合并完成后,数字产业园存在并继承了SPV1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数字产业园的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保持不变。合并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00万元,股东变更为博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智能制造工业园区存在并继承了SPV2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智能制造工业园区的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保持不变。合并后,注册资本为1.3万元,股东变更为博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
博世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股息公告
2025年2月22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股发放0.1000元红利。
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股权登记日认购或转让的基金股份不享有股息权益,赎回或转让的基金股份享有股息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股息方式。股息确认方式以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不包括2025年2月25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股息方式为准。股息方式的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基金,必须分别提交股息变更申请。请到销售网点或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股息方式是否正确。如果股息方式不正确或想要修改,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股东和想了解本基金其他相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经理的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能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由于基金股息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不会发生变化,基金的投资风险不会降低或基金的投资回报率不会增加。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请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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