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353证券简称:华盛锂电池公告号:2025-004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8日,江苏华盛锂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2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盛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56)、《江苏华盛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58)(以下简称“回购报告”)。
根据回购报告:“如果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增加股本、分配股票股息、股票拆除、减少或配股,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根据《回购报告》,回购股票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4.2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3.91元/股(含)。根据调整后回购股票的价格上限,回购股票的总数约为1、672、940股至2、091、1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至1.31%。调整后的回购股价限于2024年12月4日生效。具体内容见2024年1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盛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股权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价上限的公告》(公告号:2024-069)。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计划的其他事项也没有改变。回购计划的具体回购数量和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成或回购实施期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为准。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在回购期间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2.077、649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万股的1.30%,回购交易的最高价格为23.90元/股,最低价格为18.30元/股,支付的资金金额为44.341.589.48元。
鉴于公司存在之前的股份回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公司322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其中1,148,232股是公司上次回购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江苏华盛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号:2024-008)。
公司股份回购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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