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号:2025-001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1月4日书面发布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参加3名监事,实际上应参加3名监事。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厂房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原签订的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稳定,继续租赁高发控股厂房,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8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号:2025-00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工厂及相关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原签订的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稳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工厂。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080.26万元;与不同关联方的交易类别无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原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2025年1月10日,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高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工厂及相关交易的议案》。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机械”)和全资子公司继续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控股”)的工厂,建筑面积分别为:40,478.66㎡、4,531.99㎡,租赁期为两年,租金金额分别为:2040.14万元、228.42万元、268.56万元。交易方于2025年1月10日签订了新的厂房租赁合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高发控股持有公司37.56%的股份,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分别持有公司4.91%、4.37%、4.37%的股份,高发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高发控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葛家村
法定代表人:钱高法
注册资本:21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金属制品制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56,984.48万元,净资产45,455.77万元,营业收入4,850.84元,净利润5,37.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关联交易为租赁资产。
2、租用的厂房均为高发控股,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89号。其中,宁波高发(股份有限公司)租用高发控股厂房40、478.66㎡;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发机械租赁高发控股厂房4,531.999㎡。总租赁面积为45,01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发控股已将上述财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鄞州支行,以获得银行2.9万元的信贷。抵押贷款不影响租赁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除上述事项外,租赁目标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妨碍租赁使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相关交易的租赁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根据公司市场调研结果,每平方米租赁价格不高于周边同级工厂,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绩效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租人: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
承租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承租人: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租金及租金金额
租赁价格为:21元/㎡/月。
租金总额为:年总租金为134.28万元,协议期间总租金为268.56万元。其中,宁波高发年租金为1020.07万元,协议期间总租金为2040.14万元;高发机械年租金为114.21万元,协议期间总租金为228.42万元。
3、保证金:270万元(原保证金不变),其中宁波高发保证金240万元;高发机械保证金30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4、税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租赁厂房发生的水、电、气、电话、通信、变压器使用费。其他税费分别承担。
5、支付方式:租金按一年一期支付,先付后用。自每个付款周期开始之日起10天内支付。
6、租赁期限:2025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2025年1月20日起计算租金。
7、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经宁波高发审查程序批准后生效。
(二)履约安排
原公司与高发控股、高发机械、高发控股签订的厂房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终止,新签订的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
5.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继续租赁高发控股厂房,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查程序
《关于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工厂及相关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交易时避免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6票、0票、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审计意见如下:鉴于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原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稳定,继续租赁高发控股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不需要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需要特别说明。
从今年年初到披露日,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60.01万元,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交易前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080.2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自2019年1月20日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分别租用了位于鄞州区下应北路789号的高发控股厂房,租赁面积分别为40、478.66。㎡、8,771.61㎡,租金总额为1891.4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及时披露信息,并在每份定期报告中披露。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于2021年1月和2023年1月续签租赁合同。该事项已及时披露,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详见公司公告(公告号:2021-003、2023-003)。现在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公司需要继续租用高发控股厂房,总租赁面积为45010.6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租金总额为2.268.56万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章程》等规定。
备案文件:
1、董事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2、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3、2025年宁波高发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决议;
4、工厂租赁合同。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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