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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1:30、13:00-15:00.2025年1月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5年1月2日(T-2日)在前20个交易日(包括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股票或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禁止的除外)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购买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并委托证券公司认购。
投资者根据投资者在2025年1月2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认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500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一经申报,不得撤销订单。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以投资者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场价值。确认多个证券账户持有同一投资者的原则是证券账户注册信息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认购支付
2025年1月8日(T+2日)在2025年1月8日披露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所有线下有效配售对象(T+2日)8:30-16: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于2025年1月8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2025年1月10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4日)发布的《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全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当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合并计算。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并列入限制名单,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不得参与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并列入限制名单,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4)网上投资者认购支付
2025年1月8日,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根据(T+2日)公告《网上彩票中奖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5年1月8日发放(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申报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5、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七、暂停发行”。
6、2025年1月6日(T日),本次线下发行和网上认购将于15日进行: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7、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4年12月26日(T-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站cn.chinadaily.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特别注意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此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将另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上及时公布。请注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
1、整体申报情况
2024年12月31日(T-3日)是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T-3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278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76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10.88元/股-33.03元/股,拟认购总数为5.890.600万股,认购倍数为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818.94倍。配售对象具体报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实情况
经发起人(主承销商)和上海金天成律师事务所核实,3名投资者管理的4名配售对象未按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要求提交相关验证材料;4名投资者管理的8名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无配售对象的认购金额超过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上述1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相应的认购总额为11470万股。此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排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277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71个配售对象均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条件。报价范围为10.88元/股-33.03元/股,相应的认购总数为5.879万股。
(二)消除最高报价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根据拟认购价格由高到低、相同拟认购价格、相同拟认购价格、相同拟认购价格、相同拟认购数量(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后到先、相同拟认购价格、相同拟认购数量、相同认购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消除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消除的拟认购量不得低于合格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量的1%。当拟消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消除该价格的申报。消除的部分不得参与离线认购。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13.21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认购价格为13.21元/股,拟认购数量为1040万股,认购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4:51:44:在142个配售对象中,根据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到前排列4个配售对象。在上述过程中,共排除57个配售对象,相应排除的拟认购总额为591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排除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5.879130万股的1.0063%。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
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为267人,配售对象为5694人,均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本次发行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范围为10.88元/股-13.21元/股,拟认购总额为5.819、970万股,是战略配售回拨前线上线下回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785.14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拟认购价格及相应认购数量,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三)确定发行价格
排除拟认购总额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59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71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16.79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18.28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16.58亿元。2022年和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064.36万元和9.068.09万元。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因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2.1.第二条第(1)项规定的上市标准“过去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过去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万元”。
(4)确定投资者的有效报价
在本次初步调查中,4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150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11.80元/股,相应的申购数量为1555580万股。详见附表中标注的“低价消除”部分。
排除拟认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11.80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人数为263人,管理的配售对象人数为5544人,相应的有效认购总额为564390万股。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为2500.56倍。具体报价信息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注明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参与线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合作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5)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进行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南》(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截至2024年12月31日(T-3日)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81倍,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5.48倍;过去一个月,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25倍,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8.82倍。《招股意向书》披露,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扣除前后静态市盈率=T-3日股票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12月31日);
注3:扣除前后滚动市盈率=T-3日股票收盘价/(2023) 年 10-12 月和 2024 年 1-9 每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12月31日);
注4:宝色股份的市盈率极值在计算可比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时被淘汰。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稀释后的市盈率为18.2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T-3日)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81倍,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25倍,低于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的18.71倍。
在过去四个季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稀释后,滚动市盈率为15.06倍,低于2024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T-3日)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5.48倍,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8.82倍,低于公司最近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平均滚动市盈率为18.45倍。但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仍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3512.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为14048.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惠通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为351.20万股,约占发行股份的10%。最终战略配售额为351.20万股,占发行额的10%。
175.6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265.25 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占71.66%;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895.55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数量的28.33%。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3.160.8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和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
(四)筹集资金
如果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141.60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6069.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5371.79万元。
(五)回拨机制
2025年1月6日(T日),本次线下发行和网上认购将于15日进行: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5年1月6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首先回拨到线下发行;
2、如果网上和线下获得全额认购,如果网上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则不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则应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比例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公开发行股票回拨比例为20%;原则上,无限售期回拨后的线下发行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上述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扣除战略配售数量计算;
3、如果网上认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线下投资者。线下回拨后,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全额认购,将暂停发行;
4、在线下发行未获得全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会在线回拨,暂停发行。
2025年1月7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5年1月7日启动回拨机制。(T+1日)在《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制,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其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制期限。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制期为6个月,限制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惠通科技员工资管理计划的投资者获得配股的限制期为12个月。限制期限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制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七)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2025年1月6日(T日)为线上线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果发行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布并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线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查询或线下认购,请及时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三、战略配售
(一)战略配售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战略配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
(下转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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