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6证券简称:楚环科技公告号:2024-062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和2024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详细内容(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股份回购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股份回购报告》,如果公司在股份回购过程中发生股息分配、股份交付、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股份拆除、股份缩减、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股份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股权分配和2024年半年度股权分配,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9.87元/股(含)。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和2024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4-037)、《2024年半年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4-054)。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股份回购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有关情况现公告如下:
1.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股份回购。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细节(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4-008);
(2)回购期间,公司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4日披露回购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详细信息。(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5.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70%,最高交易价格为19.92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18.50元/股,总交易金额为10.11、108元(不含交易费用)。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计划的要求。
二、二。股份回购实施与股份回购计划无差异的说明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和比例、回购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股份计划,实施结果与披露的回购股份计划无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任倩倩女士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74万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和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号:2024-039)。上述减持是任倩倩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独立决定,与回购计划无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份回购期间不买卖公司股份。
5.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以下变化:
注:具体股本结构变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
7.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在公司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中,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换股本、认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或出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未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目的的,部分未转让的股份将依法取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提供深度的商业趋势分析、市场洞察、行业深度研究以及全球市场分析,所转载的数据及图文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用于学习交流,所有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发布平台所有。商业时报不涉及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所有转载内容仅作为参考和学习资料,本站不会因此获利。商业时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服务。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邮箱:Jubao_Times@163.com
商业时报所刊载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邮箱Jubao_Times@163.com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7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