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证券简称:神马股份公告号:2024-160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神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神马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公布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监事会结合宣传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相关宣传和验证意见如下:
一、公示说明
1、宣传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
2、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
3、公示方式:内部张贴公示。
4、反馈:在宣传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监事会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二、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职位等信息。
三、监事会核实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验证,并发表了以下验证意见:
1、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
2、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工作的核心骨干人员。
3、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况:
(1)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止措施;
(四)《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独立或共同持有公司5%上述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5、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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