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7证券简称:国盾量子公告号:2024-1022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4年11月21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4]1568号)。根据公司与电信量子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量子集团”)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认购和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协议生效条件已完成,双方处于交付阶段。为促进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提出辞职,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张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张莉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张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裁;
公司董事唐世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他仍担任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副总工程师、研发总监、董事;
公司董事周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他仍担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裁、项目总监、用户服务部经理;
公司监事张岚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张岚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刘昌先生申请辞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刘昌先生仍担任山东量子科技研究院总经理、山东国迅量子核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根据认购协议的相关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董事、监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董事、监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新董事、监事前,上述董事、监事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董事、监事、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女士、张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万股;唐世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万股;周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万股;刘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
上述董事、监事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经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国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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