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4〕1325号)。
本次发行采用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网上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0,595,000股,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10,11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金额为1000股、119股和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的20.00%。最终的战略配售数量与最初的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离线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数量为28.33.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量为12、142、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0.0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本次发行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总数,共40、476、000股。
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2024年12月2日(T日),发行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12、142、500股“先锋精科”a股。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发行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4。347.0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4.048.000股)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4、285、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60.00%,其中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1、854、627股,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430、873股;线上最终发行量为16、190、500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为0.03067312%。
2024年12月4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线下分配投资者应于2024年12月4日,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11.29元/股及获配数量,2024年12月4日,新股认购资金应及时足额缴纳(T+2日)16:00前到账。
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单独支付。如果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4年12月4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承销。
2、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线下和线上投资者取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支付新股认购资金。所有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全额认购,初步配售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所有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和线下发行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配售付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一)参与者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择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综合确定投资者资格和市场状况后,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参与后续投资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先锋精科家园1号科技创新委员会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产管理”);
(3)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所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都与发行人签订了战略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验证详见2024年11月29日(T-1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参与科技创新板上市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2024年11月28日(T-2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总发行规模约为57万元、121.76万元。
根据《实施细则》,截至2024年11月27日,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后续投资比例为5%,但不超过4000万元。(T-3日)华泰创新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配股2529750股,配股28560877.50元。
参与战略配售的发行家园1号资产管理计划总数不得超过公开发行规模的10.00%,即5.059500股;同时,参与认购的总数不得超过5.87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7日(T-3日)家园1号资产管理计划已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5.87万元,共分配5.059、500股,分配金额57.121、75.00元。
截至2024年11月27日(T-3日),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9万元,共分配1.657、422股,分配金额18、712、294.38元。
截至2024年11月27日(T-3日)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万元,共分配872、328股,分配金额9、848、583.12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2月6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支付金额超过最终配售金额对应金额的多余金额。(T+4日前,按原路径退回。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注: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尾数如有差异,则由四舍五入引起。
二、网上彩票中奖结果
2024年12月3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T+1日上午,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上抽签仪式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举行。抽签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抽签过程和结果已经上海东方公证处公证。中标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参与网上发行先锋精科股票认购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号码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码。中标号32381个,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500股先锋精科a股。
三、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3〕33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2024〕112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3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估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4年12月2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178家线下投资者管理了3、613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线下有效认购数量为4、948、48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和初步查询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对象类型
注1: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是四舍五入计算造成的;
注2:上表中的配售比例不考虑余股调整后对初始配售比例的影响;
注3:A类投资者包括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基金;B类投资者是除A类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其中,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配售342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A类投资者中认购数量最大、认购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以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认购号为准),其总分不得超过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数量。
上述初步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后,各配售对象的初步配售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1902091、010-5683945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号基金大厦277号、28层
发行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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