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24年12月2日起,国海证券将代表公司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并开展转型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示:
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认购费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组成。具体收费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认购率差异和转出基金的赎回率。
(2)基金的认购率和赎回率应在相关基金的最新招股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总结中注明。
2.其他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个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由销售机构代理的公司管理。
(2)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先考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份额是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不能相互转换。
(3)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了解基金转换的具体业务规则。此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处理时间和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司新发基金转换业务规定以当时公告为准。
(5)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程序和相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
(6)公司管理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以向国海证券申请开展固定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即认购金额。本公司基金每期固定投资业务的最低认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国海证券规定的最低固定投资认购金额高于上述限额的,按照规定的金额执行。固定投资认购金额的上限以我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固定投资业务不受日常认购的最低限额。
2.业务规则和程序
除每期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固定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产品信息总结、招股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基金定期定额认购业务规则》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2.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信息总结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具体投资者范围、平台和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4.风险提示: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回报。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本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数据总结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然而,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请注意投资风险。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国海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95563客户服务热线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400-700-4518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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