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证券简称:瑞联新材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2023-054)。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1元/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2023-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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