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股票简称:新中港公示序号:2023-053
可转债编码:111013可转债通称:新港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越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越盛集团”)工作的通知,越盛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可转债(下称“可转换债券”)撤押,详情如下:
一、可转换债券撤押状况
1、此次可转换债券撤押基本概况
2、此次撤押后,越盛集团质押贷款可转换债券状况
注:截止到2023年11月16日,企业可转换债券总数为3,688,270张,越盛集团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数量达到1,753,980张。
二、其他情形表明
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一部分可转换债券撤押事宜,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结构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有必须执行业绩补偿责任的情况。
企业将持续关注大股东的质押贷款情况和质押贷款风险性,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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