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p>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
(二) 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某大厦
(三) 出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1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其中特别决议事项第6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他普通决议事项获得过半数同意。
此外,中小投资者对部分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就关联事项回避了表决。
三、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全程见证。
见证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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