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9.08元。相关细节已详见公司在2024年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同时,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须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具体情况
1. 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7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此时回购比例首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
2.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一步回购股份13,038,20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1.13%。此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每股5.88元,最高成交价为每股6.28元,总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79,74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方案。回购价格未超过设定的上限要求。资金来源方面,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获得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专项贷款支持。该笔贷款将根据实际回购进度分批提取使用。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实施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交易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回购期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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