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有限公司
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生活”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4]1909号)。《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其附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网站www,中国证券网.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站w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站wwww.chinadaily.com.cn),并置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发起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参考。
请关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线上线下认购支付、弃买股份处理、发行暂停等。,并仔细阅读今天发布的《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3月7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相同,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3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5年2月28日,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5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验证材料,请登录华安证券IPO线下投资者资格验证系统(网站:https://emp.hazq.com)。
3、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或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有)、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查询和线上线下发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在线发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号。279)(以下简称“在线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如果发行价格超过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股票总额、认购数量、发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线下发行对象:线下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3月3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并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2月28日)开始线下查询。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5年3月3日)T-4日)上午9日:30日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的线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线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者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过建议价格范围。
参与创业板线下查询的投资者可以分别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填写不同的价格,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可以填写三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和价格对应的拟购股数量,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填写说明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等情况,并将价格变更依据和(或)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等数据存档备查。
线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初步查询阶段线下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股,最小申购数量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850万股。
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850万股,约占线下发行初始股数的50.13%。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和数量。线下投资者应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超过资产规模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注意申报价格和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金额是否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招股说明书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的总资产和查询前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在查询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5年2月24日)(T-9)产品总资产的计算价值较低。如果认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价值较低,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年2月28日,参与恒信生活线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参与恒信生活线下询价(T-5日)中午12:00前通过华安证券IPO线下投资者资格验证系统(网站:https://emp.hazq.com)提交给赞助商(主承销商)。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线下发行,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线下发行,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线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1:为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加了定价基础验证功能。线下投资者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线下询价前一个工作日(2025年2月28日)T-5日)上午8:30至询价日(2025年3月3日)T-4日)上午9日:30前,线下投资者需要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线下投资者在询价开始前未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的,不得参与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定价依据提供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超过研究报告的建议价格范围。
特别提示2:线下投资者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认证材料,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认证材料和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相应资产规模,确保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与提交的资产规模认证材料中的金额一致。
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视为承诺华安证券IPO线下投资者资格验证系统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线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以促进线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方便创业板线下投资者资产规模验证:
初步询价期间,线下投资者报价前,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如实填写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总资产金额(招股说明书发布日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投资者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与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中的总资产金额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当在询价第一天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5年2月24日(T-9日)以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下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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