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证券简称:兴新新材料公告号:2025-00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筹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绍兴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3〕2120日),绍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1.00元,2023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9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2元、412元、041.95元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9元、587元、958.05元。2023年12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ZF11355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公司开立了专门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门的账户管理。
公司与发起人国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辉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如下:
三、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和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募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R&D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1.0万元增资安徽兴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募集项目——“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关于利用部分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募集项目的公告》。公司将“R&D大楼建设项目”专户(账号:57190650951000)余额16、307、911.01元(含利息收入)转入“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专户,注销。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新区支行(账户:330501664610000676)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也已按规定使用。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剩余的1768.03元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予以注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完成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节省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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