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动力新科动力B股股票代码:600841900920号:临时2025-008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6日、8月2日、9月4日、10月9日、11月6日、12月5日、2025年1月4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4-036号)、《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4-043号)、《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4-052号)、《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4-057号)、《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4-064号)、《关于担保进度的公告》(临2024-067号)和《关于担保进度的公告》(临2025-001号)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担保余额为385.52万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进展如下:
一、担保概述
为促进重型卡车业务销售,结合重型卡车行业惯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在合同约定的具体条件下,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客户向上海汽车集团金融有限公司、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等融资机构提供债权收购或租赁权收购担保(即回购担保业务)。上述担保对象为经销商或终端客户,符合业务条件,通过上海汽车集团金融有限公司、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审核。上汽红岩的上述回购担保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上汽红岩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自2022年以来,受重型卡车行业急剧下滑和企业间竞争激烈的影响,重型卡车产业链的运营压力增加,上汽红岩部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未能按时偿还融资机构贷款。2022年10月,上汽红岩停止开展上述两项融资担保业务,以控制风险。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后,上汽红岩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未开展回购担保责任重型卡车销售业务,原担保股业务逐月减少。2022年底和2023年底,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81、918.36万元、13、415.40万元。2024年,部分经销商和客户按照与融资机构的回购担保业务约定履行还款,担保余额逐月进一步减少;截至2025年1月31日,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担保余额为385.5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0697%。
自2022年以来,受重型卡车行业产能过剩、所有权高、企业间竞争激烈的影响,部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未能按时偿还融资机构贷款,上汽红岩按照上述回购担保业务协议(担保责任相应取消)履行预付款。同时,自2024年4月以来,由于部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未能按时偿还融资机构贷款,上汽红岩由于资金安排不再主动预付款,融资机构直接扣除上汽红岩部分业务保证金。2025年1月,新融资机构按约定扣除上汽红岩业务保证金账户205.80万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融资机构已按约定扣除上汽红岩业务保证金账户275.16万元),均为终端融资保证金业务扣除。
截至2025年1月31日,上汽红岩为经销商和客户预付款(含融资机构扣除)余额25802.98万元(其中经销商融资预付款余额10730.91万元,终端融资预付款余额15072.07万元),具体预付款信息见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担保进展公告。上汽红岩已将上述预付款和扣款转入应收款项管理,并与融资机构合作,通过现场收款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经销商和终端客户。详见下表:
三、风险提示
截至2025年1月31日,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担保余额为385.52万元,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担保余额将进一步减少,但部分经销商或终端客户未按协议支付融资机构贷款,相关融资机构将按回购担保业务扣除上汽红岩业务存款账户和收款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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