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证券简称:百通能源公告号:2025-005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江西百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9万股,发行价格为4.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170、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597、098.1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并与发起人天丰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丰证券”)与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2023年11月14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3-002)。
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各募集项目的建设规划和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和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曹县百通、公司将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实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8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号:2024-065)。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储存和使用,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实施专项账户存储。2025年2月10日,公司、曹县百通、赞助商天丰证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筹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标准经营等相关规定,公司和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公司、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3、天丰证券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指定发起人代表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和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天丰证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公司和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调查等方式行使监管。公司和募集项目的子公司和银行应配合天丰证券的调查和查询。天丰证券每六个月对公司和募集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何朝丹、章琦,公司及其子公司授权天丰证券指定的发起人代表,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及其子公司专项账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相关专项账户信息。发起人代表向银行查询公司及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专项账户时,应出具法定身份证明;天丰证券指定的其他员工向银行查询公司及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专项账户时,应出具法定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银行每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及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对账单,并抄送天丰证券。银行应确保对账单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及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一次性或者连续12个月从专户中提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天丰证券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并提供专户支出清单。
7、天丰证券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发起人代表。天丰证券更换发起人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银行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发起人代表的联系方式。更换发起人代表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8、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天丰证券发出对账单或通知天丰证券专项账户,未配合天丰证券调查专项账户,公司和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或天丰证券可要求公司和募集项目实施子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取消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自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成并依法注销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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