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证券简称:利群股份公告号:2025-0066
债券代码:113033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期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公司计划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少于1.5万元,不超过3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换债券。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形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和实施“提高质量、提高效率、重回报”行动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79)。
早期,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分行签订了股票回购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不超过1.8万元,专门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详见2024年10月23日公布的《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公告》(公告号:2024-08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股份回购进度
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27、716、88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13、932、327股)的3.03%,回购交易最高价格为5.15元/股,最低价格为4.90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140、024、044.71元(不含交易费用)。股份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二)股票回购贷款额度调整
中国工商银行最近调整了与公司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的部分内容,并与公司签订了股票回购贷款变更协议。贷款金额由不超过1.8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4万元。除上述贷款外,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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