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证券简称:拉芳家化公告号:2025-0025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吴斌华女士持有拉芳家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545、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此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后,吴滨华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总数(含此次)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吴斌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桂谦先生、澳大利亚万达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万达”)共持有132、369、1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77%;累计质押股份为(含本次)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11%,占公司总股本的8.88%。
2025年1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吴斌华女士的通知,得知吴斌华女士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并提前终止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员累计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吴斌华女士、澳大利亚万达实际控制人LaurenaWu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2、369、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7%。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具体质押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为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将在下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将到期的股份质押金额为0股,占总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的融资余额为0万元;未来一年将到期的股份质押金额为2万股,占总股份的15.11%,占公司总股本的8.8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6.6万元。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息、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非营运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侵犯上市公司的利益。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股份质押率处于合理水平,具有资本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没有清算风险或强制清算,也没有实质性因素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如果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清算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全额保证金和补充质押。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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