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证券简称:胜通能源公告号:2025-00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存储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将取消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近,公司办理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胜通能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1333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万股。募集资金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80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5.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8.35万元。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并出具了荣成字[2022]2000Z0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标准、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标准化使用。
2022年9月,公司与国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口盛通物流有限公司与国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无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三、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发起人和发起人代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盛通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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