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1证券简称:威奥股份公告号:2024-0655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威奥轨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唐山瑞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泽投资”)的通知,了解到其与刘萍女士的部分股份转让协议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
一、协议转让
2024年12月14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瑞泽投资与刘平女士(以下简称“受让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将其持有的1965000股无限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每股5.90元(即2024年12月13日收盘价6.56元/股的90%)转让给受让人。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披露的《威奥股份关于转让部分股份和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4-063)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单权益变动报告。
二、股份转让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瑞泽投资通知,股份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
三、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本协议转让完成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更如下:
四、其他说明
本协议转让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提供深度的商业趋势分析、市场洞察、行业深度研究以及全球市场分析,所转载的数据及图文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用于学习交流,所有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发布平台所有。商业时报不涉及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所有转载内容仅作为参考和学习资料,本站不会因此获利。商业时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服务。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邮箱:Jubao_Times@163.com
商业时报所刊载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邮箱Jubao_Times@163.com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7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