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证券简称:3D股份公告号:2024-099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光明中路51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11.641、315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本次会议的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证券法》、公司董事长叶继跃先生主持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共有7名董事,7名董事出席,其中一些董事通过网上会议出席。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程沧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相关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合资企业提供相关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曹琳
2、律师见证结论:
三维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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