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乐研究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申万菱信乐研究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申万菱信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后按照约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本基金的最终运营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并于2024年12月18日进入清算程序。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乐研究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乐研究混合
基金主代码:019326
基金运营模式:合同开放式
2024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足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将清算终止基金财产,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
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出发。
截至2024年12月17日,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将在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况下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已充分准备了财产清算的相关事项,技术可行。清算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没有技术障碍。
四、办理相关业务。
自2024年12月18日起,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五、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注册会计师、律师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实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开展必要的民事活动。
四、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财产清算组应当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二)清理确认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
(3)估值和实现基金财产;
(四)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六)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7)分配基金剩余财产。
5、基金财产清算期限为6个月,但由于基金持有的证券流动性有限,不能及时实现的,可以相应延长清算期限。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根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
(四)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相关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在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清算报告,并在规定的报纸和报纸上发布清算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五)保存基金财产清算账簿和文件
基金托管人保存的基金财产清算账簿及相关文件,保存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期限。
六、特别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终分配金额可低于基金最终操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请注意相关的流动性风险。
2.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分配。请注意。
3.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投资者也可以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或登录公司网站www.swsmu.com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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