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证券简称:北京利尔公告号:2024-059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9月27日,北京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总额不低于1万元(含),不超过2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6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股份数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书》。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支持公司股票回购。
《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及回购报告》、《关于收到<股票回购贷款承诺书>《中国证券报》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信息披露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23053200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4%,最高成交价格为4.1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68元/股,总成交额为93,905,7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回购计划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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