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证券简称:长华集团公告号:2024-069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12月5日,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差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请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12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差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波动不大,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媒体报道或市场谣言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也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它股票价格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和12月5日,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偏差值累计超过20%。请关注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日报》和《证券日报》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www.sse.com.cn)为公司提供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或与此类事项有关的规划、谈判、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没有了解到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很大影响;公司早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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