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3股票简称:双元科技公示序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浙江省兴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7月1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总经理郑建老先生开具的《关于提议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议状况
为进一步提升上市企业升值空间,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高投资人幸福感,助力公司“管理提升重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总经理郑建老先生建议:结合公司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股东分红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前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现建议在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2024前半年股票分红额度不少于2024前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且不超过2024前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郑建老先生承诺将在企业董事会审议该等事宜时投“赞同”票。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二)4、现钱股东分红要求:“企业主要采用股票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企业本年度实现提高效益,除股东大会批准的许多重要特殊情况外,在依规获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应当进行股票分红。在符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如公司外界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支付现金方式分派的收益理应不得少于当初达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024年全年股票分红计划方案将根据企业章程实行。
二、别的表明
董事会觉得以上建议合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持续发展的必须。公司拟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将这些建议产生实际提案同时提交股东会、职工监事决议。以上建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有待观察,企业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将继续评定2024本年度“管理提升重收益”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与实施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对焦运营主营业务,进一步增强人才吸引力,认真履行上市企业责任与义务,感恩回馈投资人的信赖,维护保养上市企业品牌形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兴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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