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8证券简称:湖南投资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湖南投资大厦6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召集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皮钊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制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巍、许海浪
3.结论性意见: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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