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视频蓬勃发展的当下,短视频为人们提供了展示自我、分享生活的广阔平台,丰富了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但在这一新娱乐传播形式欣欣向荣发展的背后,也存在诸多问题和隐忧,尤其其中对女性权利侵犯与保护的话题日益凸显。我们认为,这是原有社会治理手段、治理范式,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生活,原有行政——司法——立法体系无法充分有效发挥作用、确保社会活动有序开展的具象化。
为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有效规制短视频相关社会活动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应该分别从行政执法、司法、立法端发力,形成对短视频相关活动和相关产业行业的有效规范,促使有关主体在享受新科技带来的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同时,能够充分尊重被拍摄主体的合法权益,促使短视频这一新兴社会现象及相关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建议从以下方面对短视频健康发展进行规制:
1.行政监督角度。面对短视频拍摄中对女性权利的侵犯,短视频平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加强短视频平台的审查责任。现行短视频平台通常采用“AI初筛 + 人工复审”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AI侧重识别黄赌毒等“高危内容”,对肖像权类投诉多依赖用户举报且响应滞后。网信部门应在巩固短视频平台“高危内容”审查成果基础上,通过行政监督渠道,强化短视频平台的审查责任,并严格限制“避风港原则”在涉侵犯妇女权益短视频平台责任的适用。
2.行政处罚角度。有关短视频侵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主要集中在网络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网络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针对短视频平台、网络博主的行政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博主存在此类侵权行为,应立即采取封号、限流等措施。同时,应强化短视频平台的审查责任,如发现短视频平台存在审查不严、放任不管的情况,应依照法律给予严肃处理。侵犯个人肖像权的案件可能涉及公安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有可能涉及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权行使。在现有条件下,可以考虑通过临时法律适用政策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治安管理处罚权和行刑衔接,对现有短视频乱象形成高压。
3.司法权行使角度。人民法院对于侵犯妇女权益类案件一直较为重视。为了配合对短视频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行为的规制,可以通过司法政策调整,在裁量基准上,提高对侵犯妇女肖像权、隐私权类民事案件,以及由前述侵权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法律责任标准,鼓励民事主体、行政机关积极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该类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拍摄主体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积极鼓励,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加强承办法官的释明责任,提高被拍摄主体司法能力;对于短视频平台,人民法院应严格限制“避风港原则”在涉侵犯妇女权益短视频平台责任的适用,强化短视频平台的审查责任。
4.司法行政角度。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现有网络监管,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果基础上,加大立法协调力度,针对偷拍、偷录、展示、传播妇女肖像,侵犯隐私权等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立法规制,并分阶段、分步骤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在当前形势下,尤其应加大宣传力度,打击采用短视频等方式偷拍、偷录、展示、传播违法内容,侵犯妇女肖像权、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5.立法角度。短视频侵犯妇女合法权益仅是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中的一种。该类违法行为有其特殊性,如其手段是通过拍摄、展示、传播短视频。但是从侵犯法益而言,该类违法行为并具有特殊的行为对象及客体。从这个角度,不建议就短视频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单独立法。我们认为,可以结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针对偷拍、偷录、展示、传播违法内容,侵犯妇女肖像权、侵犯妇女隐私权等违法行为统一立法。
上述意见妥否,请斟酌。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杨 琨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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