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号:2025-01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吉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实施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计划推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计划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所有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初步估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9%。具体持股规模以后续审议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员工实际认购支付为准。
2、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是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3.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包括控股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关键岗位员工等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实际参与人数将根据员工的实际认购和支付情况确定。
四、预计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董事会审议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五、风险提示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定顺利实施的原则,认真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
员工持股计划仍处于规划阶段,公司将充分讨论计划的可行性,征求员工意见。提示性公告并不意味着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仍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查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公司的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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