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证券简称:凯龙股份公告号:2025-00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证情况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万元的担保额度。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银行综合信用、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止。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4-028)。
第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荆门分行”)签订了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编号:PSBC42-JMKZ2025012101-02),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荆门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编号:PSBC42-JMKZ2025012101)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的担保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担保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和罚息)、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债权人必须承担的费用外);债务人应当在主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担保期: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3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27%;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总额为74,736.7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7.56%。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外部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外部担保、因担保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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