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9证券简称:正裕工业公告号:2025-008
债券代码:113561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正宇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最高3万元,以连带责任担保的形式为芜湖荣基提供担保。包括本担保在内,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万元,其中芜湖荣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万元。
●本担保无反担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保证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芜湖荣基所属银行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0万元担保合同。公司为芜湖荣基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担保,为芜湖荣基拟向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的各类贷款、透支、贴现、/或各类贸易融资资金提供连带担保。本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为3000.00万元。本次担保的目的是满足芜湖荣基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芜湖荣基没有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期,
(二)上市公司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3万元,其中芜湖荣基担保总额不超过1万元。各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在年度预期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整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和批准金额内办理相关业务,签订相关合同和文件,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期自2023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上述授权限额可在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详见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正宇工业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担保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浙江正裕工业有限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4-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万元,其中芜湖荣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本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万元,其中芜湖荣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万元。可用担保总额为1.0万元。
公司对芜湖荣基提供的担保属于已批准的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在已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情况
1、担保人名称: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除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商品、技术外,自营或者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者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6、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和一期:
芜湖荣基没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芜湖荣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芜湖荣基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芜湖荣基49%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人:
担保人:浙江正裕工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二)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四)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五)保证期:
担保期按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按债权人预付款日期)分别计算。每个主债务项下的担保期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之日起三年内计入所有主合同项下最终到期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主债务的保证期按各期还款义务计算,自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
如果债权人宣布任何主要债务提前到期,主要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是基于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求等因素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可以降低资本成本,满足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可以有效管理子公司,及时掌握其信用状况和履行能力。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子公司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需求,满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业务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可控范围内的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已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不需要董事会单独审议。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万元,其中芜湖荣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万元,宁波宏宇工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万元,担保总额(含担保金额)占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16.41%。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浙江正宇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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