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证券简称:亚光股份公告号:2025-003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亚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
提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
同时,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机制,更有效地利用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公司计划用自己的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司,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得超过2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和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详见浙江亚光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3日披露的《集中竞价交易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集中竞价交易首次股份回购及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4-035)。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回购金额已达到上限。公司将按照回购计划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7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282000股的1.02%,回购最高价格为16.99元/股,最低价格为12.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9.97.317.00元(不含印花税和交易佣金)。
(3)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回购价格符合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
(4)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前一天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5.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1、股份回购全部存放在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股份不享受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股本、认购新股、可转换债券等权利,
而且不允许质押和贷款。
2、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所有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的实施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公司未能披露股份回购结果和股份变动公告
年内使用回购股份后,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泛
大投资者做出谨慎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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