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股票ETF,投资者可以选择三种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以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上股票认购。“网络”是指交易所的在线系统。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上现金认购以现金认购;网上股票认购以股票认购为准。ETF开通的具体认购方式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
1)网上现金认购: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通过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认购ETF。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个账户的每个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2)线下现金认购:投资者通过基金经理和销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认购ETF。线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销售代理机构办理线下现金认购,每份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经理办理线下现金认购,每份认购份额的限制由基金经理确定。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线下股票认购:投资者通过基金经理和销售代理机构认购ETF股票。线下股票认购应当申报单只股票的数量。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目标指数的成分股和已公布的替代成分股。具体名单以基金股票销售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个股认购规模一般不超过指数中个股的权重。投资者可以在募集基金股票期间重复认购。
(2)ETF的募集期限
自基金股份销售之日起,ETF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募集时间见基金股份销售公告和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3)收取认购费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应收取ETF认购费。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主要用于募集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市场推广、销售和基金登记。每个ETF的认购费不完全相同。详见基金销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ETF投资问答》(中国财经出版社2024年版)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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