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2证券简称:北自科技公告号:2025-001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额:人民币10万元,380.00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由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前业绩的影响:如果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北京(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的年度和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殊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了合同金额、有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在未来的宏观环境、国家政策和其他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过程中,可能导致合同不能按时或全部履行。请注意投资风险。
2、无法准确预测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所述,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物及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1)合同标的的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近日与浙江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浙江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物流系统项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法定代表人:沈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1,739.0438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纳米材料研发、合成纤维技术、纺织技术研发、差异化聚酯丝生产销售、差异化新型环保无染聚酯丝生产、聚酯丝、尼龙丝、原料销售、功能色母粒(危险化学品、易毒化学品除外)研发、生产销售(营业执照除外)。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沈顺华持有33.58%的股权;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1.19%的股权;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53%的股权;朱国英持有5.35%的股权。
浙江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合同对方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没有关联。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甲方:浙江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人民币10元,380.00万元
人民币(大写):一亿零三百八百元
2、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
3、施工现场:湖州德清。
4、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交货期:合同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合同生效,第一笔预付款到达之日为工期起点,工期结束时间为系统最终验证合格之日。
6、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约定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或扣除相应项目的费用。如果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7、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解释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金额为10380.00万元,是公司在化纤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有利于公司在相关领域巩固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如果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合同对方与公司无关联,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运营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了合同金额、有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在未来的宏观环境、国家政策和其他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过程中,可能导致合同不能按时或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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