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证券简称:ST华通公告号:2024-073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4月1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华通”)收到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处罚字[2024]48号)。202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根据《关于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8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六条规定,公司触及第9.8条.第八条在其他风险警告期间,股票交易应当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错误更正进展公告,直至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验证意见。
第一,实施其他风险警告的主要原因
根据《关于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七条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在新规则实施前收到行政处罚通知,表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有虚假记录,但新规则实施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2024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处罚字[2024]48号),表明2018-2022年年度报告有虚假记录。202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因此,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8日起受到其他风险警告。详见2024年11月7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号(公告号:2024-064)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告和股票停牌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4-065)。
二、采取的措施和进展情况
1、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司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和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实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相应财务报表的错误纠正和可追溯性调整仍在有序进行。公司将尽快追踪和重复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届时会计师事务所将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八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第9.8.第一条第八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告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告:(1)公司追溯行政处罚决定所涉及的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2个月。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2个月后及时申请,努力尽快撤销风险警告。
3、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积极完善信息披露内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标准化经营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督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合规管理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条,公司将继续关注其他风险预警相关事项的进展.第六条规定每月披露一次错误更正进度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验证意见。
第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在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预警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互动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响应投资者的询问,而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博云路22号
3、联系电话:021-50818086
4、电子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择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证券简称:ST华通公告号:2024-074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一、投资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盛趣数字联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数字联盟”)与无锡腾瑞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腾瑞”)、扬州汉江科技企业上市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上市基地”)签订《扬州汉江盛趣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成立扬州汉江盛趣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趣数字联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99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9.90%。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的《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公告》(公告号2024-051)。
第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经理无锡腾瑞通知,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证书。现将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伙企业工商登记
1、企业名称:扬州汉江盛趣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3MADN0QW731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要营业场所:扬州市汉江区江王街国展路56号恒大厦13A
6、执行合伙人:无锡腾瑞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险投资(限制未上市企业投资)(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登记主要信息
1、基金名称:扬州汉江盛趣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理名称:无锡腾瑞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备案码:SANZ12
4、备案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扬州汉江盛趣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扬州汉江盛趣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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