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证券简称:电子公告号:2024-0544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议案等相关议案。(www.sse.com.cn)上述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实施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规范经营》的要求,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者实际认购和最终支付的检查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48人,共认购31、196、396.67份,每份1元,共认购资金31、196、396.67元,相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977、637份。参与本持股计划的人员、实际认购规模和资金来源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一致。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2024年12月2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77637股股票转让至“上海艾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转让价为31.91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97763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参与者获得的标的股份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批解锁标的股份的比例分别为40%、30%、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每年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
公司将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相关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98证券简称:艾为电子公告号:2024-055
上海艾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30日,上海艾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股人会议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余美怡女士召集主持。共有48名持有人出席会议,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31、196、396.67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成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成员和一名管理委员会主任组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任期。
投票结果:同意31、196、396.67份,占参加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总份额的100%;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的0%反对0份;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总份额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选举张正峰、贾六伟、李震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选举张正峰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大会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如下:
1、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利益分配;
5、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处理取消资格的持有人的股份,包括增加持有人和持有人的股份变动;
6、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担和相应收益的现金安排;
7、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除上述事项外,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特殊事项;
9、代表所有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管理委员会应当履行计划草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起有效。
上海爱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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