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7证券简称:广电计量公告号:2024-07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也没有改变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时间
1.2024年12月25日16日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日: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广电计量科技产业园科研创新楼24楼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石岐镇创运路8号。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文峰。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共有256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代表342、452、923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1万%。;其中:
共有8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代表330股、088股、508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8.90360%;
共有248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网上投票出席股东大会,代表12、364、415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640%。
(8)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王玉轩现场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
北京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北京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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