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8证券简称:一彬科技公告号:2024-054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宁波一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或“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预测2025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该公司预计,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于2025年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慈溪上驰汽车配件厂(由王建华兄弟王长土配偶的嫂子严文军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慈溪市周巷嘉飞五金配件厂(王建华堂兄弟王长云之媳张亚飞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由王建华表妹姚书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慈溪市周巷镇长华五金拉丝厂(王建华姐夫姚文杰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宁波百氏微泡注塑科技有限公司(王建华持有15%股份)等。,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预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5年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原材料设备、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房地产等。预计交易总额为681.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相关交易金额预期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特别会议提前审议,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投票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了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相关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张科定先生回避投票)的投票结果。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备注:2024年8月29日,宁波百氏微泡注塑科技有限公司因王建华收购其15%股权而被列入公司关联方,2024年被列入关联方前交易金额为12.39万元。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691万元。截至2024年10月,具体预期及实际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慈溪上驰汽车零部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0282MA2H6Q2B28
经营者:严文君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20年7月07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周潭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由王建华兄弟王长土配偶的嫂子严文军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上驰汽车配件厂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慈溪市周巷嘉飞五金配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0282MA293
经营者:张亚飞
注册日期:2014年6月17日
营业场所: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村西区185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五金配件、塑料制品。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王建华堂兄弟王长云之媳张亚飞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嘉飞五金配件厂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0282MA2H55W
经营者:严姚帅
注册日期:2020年4月21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村天灯舍西区128号(流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由王建华表妹姚书珍之女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好。
(四)慈溪市周巷镇长华五金拉丝厂
9230282MA2EJ5MN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姚文杰
注册日期:1997年1月1日
营业场所: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
经营范围:冷轧带肋钢筋拉丝、五金拉丝加工。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王建华姐夫姚文杰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镇长华五金拉丝厂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宁波百氏微泡注塑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281MA2AJFMB4Q
法定代表人:白烨
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2018年4月27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余姚市新建北路737-1号
经营范围:注塑设备研发;塑料制品和塑料模具的设计、制造和加工;除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外,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有关:王建华持有15%的股份。
经查询,宁波百氏微泡注塑技术有限公司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和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如果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交易价格可以优先考虑价格或标准;
2、如果关联事项无与伦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交易定价可以参照关联方和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如果没有参考交易定价,可以合理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
4、如果关联交易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交易经理应充分说明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以确保公平定价。
(二)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在上述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要求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签署或续签相关协议并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互补资源,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的实施而依赖关联方,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项会议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相关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相关交易金额合理、客观,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案,全票(三票)投票结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相关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避免投票,经公司独立董事特别会议提前审议,全票(三票)投票结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事项不需要股东大会的审议。上述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相关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公司和非相关股东的利益。赞助商对本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78证券简称:一彬科技公告号:2024-0533
宁波一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宁波一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现场通讯。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监事。3名投票监事和3名实际投票监事应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投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原材料和设备、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房地产等,预计总交易金额为681.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经营活动,是合理的。没有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事项,定价公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依赖关联方,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投票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4-05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一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1278证券简称:一彬科技公告号:2024-052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宜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发送给董事。会议应当参加9名董事的表决,实际上应当参加9名董事的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互补资源,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的实施而依赖关联方,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相关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张科定先生回避投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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