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号:2024-065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部分公共股份,用于注销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资金不少于3亿元(含),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43元/股,回购金额不少于6.772.01万股(含),不超过13.54.02万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临2024-00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首次回购股份。详见《公告》(公告号:2024-002),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
2、2024年12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4、8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1%,最高回购价格4.33元/股,最低回购价格2.75元/股,平均回购价格3.70元/股,资金总额350、965、967元(不含交易费用)。
3、在股票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票》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计划的内容。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公司的地位。公司预计将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94、882、000股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8、552、848股改为11、613、670、848股。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4年1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详见《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02)。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股份注销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详见《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73),公告期已满45天。在此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申请后,公司将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销94、882、000股回购股份,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共回购94、882、000股,其中94、882、000股被取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取消回购股份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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