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4〕1325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发起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称为“先锋精科”,扩展称为“先锋精科”,股票代码为“688605”。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网上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充分考虑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倍数、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公司的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发行数量为500股、595股、000股,全部为新股,无旧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10、119、00股,占本次发行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00股、11900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线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量为28、333、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0.00%;网上发行量为12、142、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0.0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本次发行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总数,共40、476、000股。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发行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4。347.0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4.048.000股)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4、285、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60.00%,其中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1、854、627股,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430、873股;线上最终发行量为16、190、500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为0.03067312%。
2024年12月4日,本次发行的网上和线下认购支付工作已经发布(T+2日)结束。
1.新股认购统计
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支付情况和上海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了战略配售、网上和线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结果如下:
1、战略配售
在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考虑投资者资质和市场情况后选择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参与投资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先锋精科家园1号科技创新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1月27日(T-3日)所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2024年12月6日,主承销商(T+4日)之前,所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初始支付金额将超过最终配股数量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还。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支付认购结果如下:
序号
注: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尾数如有差异,则由四舍五入引起。
2、网上新股认购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16,121,134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182,007,602.8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69,36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83,142.14
3、线下新股认购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份):24,285,500
(2)网下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274,183,295.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430、873股,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承销。主承销商承销的股份数量为69366股,承销金额为783142.14元。最终战略配售后承销股份数量占0.1714%,承销股份数量占0.1371%。
2024年12月6日(T+4),主承销商将剩余股份包销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参与战略配售和离线、在线投资者支付认购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到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具体发行费用如下:
项目
注:1、以上费用均为无税金额;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差异较小,为四舍五入造成;2、与招股说明书相比,印花税根据发行情况纳入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印花税基于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的净额,税率为0.025%
五、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网上和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公告的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1902091、010-5683945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号基金大厦277号、28层
发行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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