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6证券简称:惠发食品公告号:2024-059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1月2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411.004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8日,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11.004万股限制性股票以4.57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66个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实际授予如下:
1、授予日:2024年10月18日
2、授予金额为411.004万股
3、人数:66人
4、授予价格:4.5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一致,无差异。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1、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制性销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激励计划有效期不得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每批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终止限制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未申请终止限制性股票或因不符合终止限制性股票的条件而不能申请终止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相应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延长至下一期。
激励对象因未解除限制性股票而获得的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票红利、股票拆除等股份的解除期限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期限相同,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股份的解除期限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期限相同。如果公司回购未解除限制性股票,该股票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13日发布了和信验字(2024)第0003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1月4日,贵公司实际已收到66名激励对象支付的41.004万股认股款,共计18.782.880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因此限制性股票认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2024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411.004万股,完成了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激励计划的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是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变化。
六、股本结构的变化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新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最新获得的限售人数变化、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改预期限售股数,并根据限售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修改预期限售股数,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8日,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和各期限制性股票的终止比例分期确认。2024-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见下表: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和可终止限制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有关;
2、股东应当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稀释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如果上表中的总数与各明细数和尾数之间存在差异,则属于四舍五入。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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