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二、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8日
公告编号:2025-03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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